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是強化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其申報主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是在某一技術領域擁有雄厚的科研實力,在自治區同行業中是公認的學術和技術權威,在區內外有一定影響;擁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和設計基礎,以及較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及經驗。二是須擁有本行業技術水平高的工程技術帶頭人、擁有較高水平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人才和能夠承擔工程實驗的熟練技術工人,隊伍結構合理,具有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和運行機制。三是具備工程技術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與測試手段,有應用于本技術領域的固定的研發場所。四是擁有較雄厚的科研資產和經濟實力,有籌措資金的能力和信譽,有一定的自有資金。五是產學研聯系密切,具有成熟的協同創新模式,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截至目前,我區共認定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59家,涉及稀土、煤化工、蒙醫藥、裝備制造、現代農牧業等多個重點領域,為加強區內工程化研究平臺建設,培養并聚焦一批高素質的工程化技術帶頭人和技術骨干,加強產學研協同創新,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帶動相關行業和領域的技術進步提供了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