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公開了一種適用于動力工具的動力設備,包括:輸出組件,包括電機和用于輸出動力的輸出軸;殼體,支撐輸出組件,殼體包括底座,底座設置為用于將動力設備可拆卸的安裝至動力工具,底座定義有一個能使動力設備放置在一接收平面上的底平面,底平面與接收平面平行,輸出軸與底平面之間的距離大于等于5毫米;電源裝置,包括用于給輸出組件供電的第一電池包;其中,動力設備的沿上下方向的高度、沿左右方向的寬度以及沿前后方向的厚度的乘積定義為動力設備的體積,動力設備的最大輸出功率與動力設備的體積的比值大于或等于10000(W/m3)且小于或等于1330000(W/m3)。本申請涉及的動力設備占用的空間較小,空間利用率較高。
【 糾 錯 】 【加入收藏】【打印本頁】【關閉窗口】